同意,双手同意,越权的物业太多了,停缴滥用,践踏法律,肆意妄为。公安的保安公司,他们派的保安,他们负责管理,天经地义,监控交由派出所监管,警民一体化。小区的维修,保洁交由社区管理,立法强制缴纳管理费,用来支付人员开资,和各项费用支付。最最可气的是践踏法律规章制度,越权执法。我们又何必脱裤子放屁,费二遍事,让物业公司扒皮呢,社区认真负责多做点应当应分利国利民的好事,怎么就不行呢,东方宇亿万林府售楼部小编想是人民的唿声,百姓的唿声,党和国家一定想人民所想,做人民所愿,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,造福人民群众的。
由于本人确实住过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,那种楼道随便堆物,楼道卫生就不要提了,主管道出问题连总阀门在那都不知道,主楼门是破损无人过问,侧墙成了广告小贴宣传栏,卫生,安全根本无法保障。东方宇亿万林府售楼部小编以业主(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)的身份真切告诉大家,取消物业,实行居民自治是行不通的,我个人也不赞同。
现今,小区物业管理虽说收了费,他们也确为小区做了不少事,乱七八糟的闲杂人等不能随意在小区出没了,公共用地随意侵占的现象也没了,小区的园丁按季节打理着小区的花花草草,盛夏来临时,水景喷泉给业主们提供了纳凉地,地下停车库每天有人清扫,损坏的照明设施也能得及时修护,楼道和电梯间也有保洁人员清理……享受了这种物业服务,缴费也是合理的,如果收费过高或收了费无服务等,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协同社区更换物业公司,至于说因收费高或物业服务差,就取消物业自治管理,欠妥呀!